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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区两商家擅自使用奥标被立案查处
来源: 连云港人民广播电台  发布日期: 2008-8-19    文字大小[    ]

    【连云港传媒网】未经授权擅自将奥运标志用于商业促销。近日,市区两家商店因非法使用奥标被工商部门立案查处。

  连日来,为加大奥标侵权的检查力度,新浦工商对辖区内商家使用奥标情况开展专项检查。近日,当执法人员来到市区通灌路一家眼镜店门前时,一个巨大横幅引起他们注意。只见数米长的横幅上印着“明亮眼睛迎奥运”的标语,一旁的大型广告上,印有奥运五环标志、京印和五个福娃图案,眼镜店的促销广告上还称,“奥运期间,眼镜全场商品“惠”演开始”。然而,当执法人员要求眼镜店出示相关授权证明时,对方却不能提供。同样,通灌路一家足疗店也在提供不出授权证明的情况下,在店堂内的冰柜上,印上了奥运标志以及五福娃图案。

   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,随着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以及中国队金牌数量的不断增多,越来越多的商家将“献礼奥运”、“为奥运加油”以及“为奥运喝彩”等口号用于促销,本以为这样既能表达爱国之情,又可以借奥运东风进行促销,没想到却触犯了《奥林匹克保护条例》,并将受到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。为此,工商部门再次提醒商家,没有奥委会的授权,不得将任何与奥运会有关的图案、标志、名称、吉祥物以及会歌、口号等用于商业目的,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,只要侵犯了奥林匹克商标专有权,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。(连云港人民广播电台 王洪平 通讯员 许丽)
 
 
 


 
 【责编:王雪松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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