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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税局|银行系统代收费业务启用统一专用发票
来源: 连云港人民广播电台  发布日期: 2008-6-5    文字大小[    ]

    【连云港传媒网】连云港人民广播电台报道:(记者:宋新祥)记者从市税务部门获悉,从6月份起,根据国、地税各自不同的征管范围,我市各家银行开始启用《江苏省银行代收费国税业务专用发票》和《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》。

    据了解,《江苏省银行代收费国税业务专用发票》适用于银行代收水、电、气、暖以及报刊等属于国税部门增值税范围的各种费用。而《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》则适用于代收通讯费、有线电视费、上网费和寻呼费等属于地税部门营业税征收范围的各种费用。这意味着市民今后到银行缴纳煤、电、水费等各种费用再也不会收到五花八门的收据凭证了。税务部门有关人士介绍,国税、地税使用统一的银行代收费专用发票,可以减少税务部门的征收成本,也便于老百姓识别索取。对于银行而言,代收费项目近十种,以前票据不统一,给前台工作人员带来很多麻烦。而现在各种费用使用国地税部门的统一发票,可以节约近一半的时间,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。
 


【责编:张大庆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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