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海地区二期经济适用住房A组团上房公告
一:上房时间及顺序:11月5号A4楼。6号A7楼。7号A8楼。8号A6楼。
上午:8:30----11:30 下午:2:30------5:00
二:上房地点:茗馨花园小区经济房筹建处会议室
三:上房需携带资料
1.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
2.选房通知单(计算房价表)
3.缴款票据
4.购买人(委托人)身份证
5.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
注:凡有公房者,待公房交还原产权单位后,方可办理上房手续。
四:现场需缴纳以下等费用
1:煤气初装费
2:公安局门牌费用
3:物业管理等有关费用
连云港市房产管理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