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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租赁为名实施诈骗 谨防受骗
来源: 连云港传媒网  发布日期: 2007-10-3    文字大小[    ]

    【连云港传媒网】国庆长假,很多市民选择外出旅游,汽车租赁市场因此迎来了旺季。不过,警方提醒,一些不法分子也将目光瞄准黄金周,他们多以租赁为名实施诈骗,因此,广大租赁公司从业人员一定要睁大眼睛,提高警惕,严格审核租车人的相关资料。
      案件:租车为名诈骗
      9月25日,赣榆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青口镇某汽车租赁行郭先生报案,称该行的一辆桑塔纳2000型轿车被该县的尚某、相某、李某3人租用,期满后不但车子没有归还,就连3个租车人也不知去向。接到报案后,警方随即展开调查,调出相某等人的户籍资料进行比对,并上网追缉,同时寻找车辆下落。9月26日,侦查人员得到线索,先后将3名涉案人员抓获。
      据查,租车时,相某以自己的身份证件进行登记,尚某做担保人,签了租车合同,交了3000元租金。随后,相某让同伙李某办了一张车主的假身份证,以3100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专搞汽车抵押贷款的王某。
      原因:门槛低漏洞多
      警方介绍,汽车租赁是近年来才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,国家还没有相应的法律、法规予以规范,管理制度还不健全。各租赁公司各自为政,缺乏信息交流,容易形成无序竞争;同行间为争客源,降低租赁标准,简化租车手续。这些都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。犯罪分子往往通过伪造假证件把租赁公司的汽车转到自己名下,然后进行转让、抵押、抵债。
      同时,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民间非法借贷导致租车抵押借款的现象,均为犯罪分子销赃提供了条件。很多犯罪分子往往是“拆东墙补西墙”,将不同租赁公司的车辆进行典当以用于交租金或挥霍。
      对策:严查租车人资格
      警方提醒,作为汽车租赁公司一定要严格审查租车人的资格,切忌只审查身份证件,不审查财产状况;只查形式,不查内容。同时,应加强行业联系。整个汽车租赁行业,应当建立共享的信息机制,发现一些有不良租车记录的人员,将其列入黑名单,并向全行业通报或向警方报告。此外,一旦发现被骗,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不要轻信续租等借口。从所破获的案件看,骗子作案时,总是先向租赁公司续租并交相应的租金,这样做,一是为拖延时间,将车出手,二是为潜逃进行准备。


【责编:黄伟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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