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连云港传媒网】记者昨日从市房产局获悉,即日起,258套东部城区经济适用房开始申请登记,欲购市民可持相关资料到市房产管理局指定地点进行申请登记。
为加大解决市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,市政府于2006年在连云区启动了经济适用住房工程,2007年5月首期开工3万平方米,其中258套经济适用住房,预计2008年上半年交付使用。
据悉,经适房申报对象须为:连云区、开发区居住满3年以上的城镇常住户,两口人以上无房家庭或住房困难家庭,且家庭年收入在20000元以内。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,须具有购房能力,能按时付清房款。在申报登记时,如实填写《连云港市市区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》,并缴纳保证金。
申请人应向市房产管理局提供夫妇双方身份证、户籍证明、现住房产权证或使用权凭证,民政部门、工会、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,属英模、低保、特困、残疾人家庭的应提供相关证件。从今天起至7月20日,携带相关证件,到万家房屋置换公司墟沟分公司进行申请登记。由市房管局确定参加摇号的家庭名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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